河北司法行政简报

发布日期:2011-07-07


 

按:全省“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电视电话会后,各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行动,层层动员部署,认真抓培训,抓纠纷化解,抓工作落实,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为把工作抓实,抓出成效,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选载一些好的人民调解案例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参考。

 

唐山市开平区开平镇司法所

圆满解决一起因工伤死亡引发的群体性纠纷

 

2011年4月23日,开平镇某公司的大门口摆放着死者刘某的遗像和大量的花圈,死者的亲属围堵在公司大门口并焚烧纸钱。这一突发事件,致使该公司运送原料及外运产品的数十辆重型载货汽车拥挤在公路上,造成了近一公里的交通堵塞。

开平司法所所长宋洪增及本所的鲁彬同志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得知:死者刘某于2009年到该公司工作,参加工作仅17天就发生了工伤事故,为救治刘某该公司支付了30多万元医疗费。刘某于2011年1月向唐山市开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刘某于2011年4月16日突发心脏病死亡,2011年4月23日刘某家人召集一些亲朋好友围堵了该公司的大门,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求该公司赔偿刘某家属40万元,如该公司不答应就将公司的大门一直围堵下去,不让该公司正常生产。

得知事情经过及矛盾的起因后,开平司法所依据《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解决此事的方案:公司先拿出一部分款项作为工伤赔偿款预先支付给刘某的家属,然后再做刘某家属的工作,劝说他们先行撤离,及时安葬死者。待仲裁裁决书作出后再协商解决全部工伤赔偿问题。在征得该公司同意先预支二万元工伤赔偿款给刘某家属后,司法所同志向刘某的家属宣讲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及《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以围堵公司大门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在以违法的方式维权,不仅不能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司法所同志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刘某的家属终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表示愿意在司法所的主持下与公司和解,并及时将堆放在公司门口的花圈、遗像等物品清除,使公司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

为使问题尽快得到彻底解决,在开平司法所同志的协调下,2011年4月25日,仲裁裁决书提前下达。司法所立即召集公司负责人和刘某的家属,围绕仲裁裁决书认定的赔偿数额,协调解决刘某工伤赔偿问题,此纠纷终于在司法所的主持下依法依规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并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一起棘手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唐山市司法局材料)

 

承德县八家乡司法所

成功调解一起长达5年未解决的修路占道纠纷

 

为贯彻落实全省“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承德县司法局要求各乡镇司法所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在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中见水平、显能力、评能手。在这项活动中,八家乡司法所积极作为,成功化解一起长达5年之久的因修路占道引起的疑难纠纷。

该乡东窝铺村臭水沟居住着4个村民小组,400口人,与于杖子村七组之间有一条村村通水泥路,是农民运输果品的必经之路。2006年,东窝铺村因路面损坏,打算重修,与于杖子村肖某发生纠纷,原因是肖某房院外拐弯处路窄,且在路边堆放了石头、柴草等,致使修路无法施工,东窝铺村村民不能直接运输农副产品,怨声载道,调委会引导双方当事人走法律程序,均被拒绝。

直到2009年,东窝铺村村组干部出面与肖某商谈,使肖某夫妻转变思想观念,商定修路不占老道,改占肖某林地,并签订了修路补偿协议书。按着协议约定,肖某将自家林地让出,并将地上附着物清除,东窝铺村也支付了占地补偿费2600元。可是协议履行中,新的纠纷发生了,即肖某林地下是于杖子村7组部分农户自来水管道,东窝铺村与自来水管道用户因经济补偿发生纷争,致使双方已达成的协议无法履行。在此期间,肖某认为自己已经履行协议,东窝铺村不履行协议属于违约,按照合同约定需支付违约金,不支付就将东窝铺村告上法庭。该乡司法所多次与占自来水管道用户协商补偿事宜未果,于杖子村7组村民又拿出同意走老道,不同意走新道的联名上访花名册来否定该协议。东窝铺村付了修路补偿费,却修不上路,农户秋季果品靠大型车辆运输根本运不出来,村民多次到乡上访讨要说法,纠纷再次拖延下去。

在这次“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中,该乡党委政府把此纠纷列为重点,明确乡包案领导,由司法所牵头制定调解方案,再次把肖某作为突破口,继续做思想工作。为找准调处纠纷的症结、对症下药,他们利用一些调解成功的经验来摆事实、讲道理,宣传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各方力量,尤其是关系比较密切的近亲属进行劝说。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肖某同意将在路边堆放的石头、柴草清除。并于4月22日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次日,肖某按照协议约定清除了路边的石头、柴草,东窝铺村将路标筑上水泥,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这起遗留多年调而未结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

(据承德县司法局材料)

 

简讯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法制局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培训全省“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法制局积极筹备,认真组织,把《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工作落到实处,该区计划举办3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培训。4月22日举办了第1期培训班。新扩区40个村的人民调解员,榆关、牛头崖管理处综治负责人和司法所全体干警等共8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为参训人员配发了《人民调解法释义》及问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技巧以及调解协议书等资料。

新乐市司法局逐乡逐镇巡回培训人民调解员全省“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电视电话会后,该市司法局立即制定了对12个乡镇逐乡逐镇巡回培训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方案,并已开始实施。马头铺镇是第一站,该镇党委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全镇各村两委主要干部和调解主任、人民调解员共17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市政府副市长殷成茂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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