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鹿泉市司法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上下功夫,依托市过渡性安置基地和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鹿泉市阳光驿站”,对“三无”人员进行生活救助,助推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重新融入社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着眼于两类人员现状,设立“阳光驿站”
鹿泉市自2006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1132人,现在管矫正对象287人,刑释解教人员322人,其中“三无”人员占1.3%、家庭困难人员占10.2%。为有效加强对“两类”人员的服务管理,鹿泉市依托石家庄国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集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短期救助、心理疏导等能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培训机构“阳光驿站”。 “阳光驿站”设有200多平米的管理中心,划分为办公室、技能培训室、心理咨询室、宿舍、食堂等功能区域。
“阳光驿站”主要是为以上“两类”人员在救助、医疗、就业、食宿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聘请犯罪学、法学、心理学等领域专家担任顾问,为教育矫正提供智力支持。“阳光驿站”还从职业学校、科技、农林等机构聘请专业优秀人才建立专家信息库,根据专业需要适时聘请专家对“两类”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从而缓解“两类”人员的就业和生存压力。
二、创新工作方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兼结合的工作局面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衔接紧密、环环相扣的矫正模式。在工作实践中,他们不断探寻、总结工作规律,初步形成衔接紧密、环环相扣的矫正帮教模式。一是释前、审前调查登记制度。在服刑在教人员释放前一个月和法院委托进行社会调查的矫正对象审前调查阶段,由司法局通知司法所对“两类”的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入住“阳光驿站”的人员,建立档案,为正式接收做好准备。二是接收分流制度。在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由“阳光驿站”发给《告知书》。“两类”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接收单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市司法局协调民政部门办理低保。三是落实教育警示制度。对入住“阳光驿站”的人员,由专家库中的心理矫治专家和法学专家,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治、警示教育、法制教育、厂规厂纪、校规校纪等教育。四是落实技能培训制度。结合过渡性安置基地的120亩山场地,种植苹果、桃、杏、大枣等树木和各种花草、蔬菜;建有养殖场、养鱼池等优势,他们在“阳光驿站”开设了种植专业和养殖专业培训班,采取理论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方式,对参训人员进行手把手的辅导,现已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学员15名。
(二)以“阳光驿站”为基点,形成与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机制。在志石家庄国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合作的基础上,与规模大、专业多、师资力量雄厚的石家庄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术签订了《就业技能委培协议书》,由“阳光驿站”组织学员,学校提供食宿、师资、场地,为入住“阳光驿站”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目前已开设电子电工、机械加工、家电维修、汽车维修、食品加工、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培训时间1-2个月,培训合格的,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学校每安排一名学员,由市司法局补助学校1000元,费用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经费中列支。目前,有11名学员正在接受培训。
(三)以提高就业为目标,增强“阳光驿站”的服务水平。一是选择就业率较高的专业。一方面,根据当前就业形势开设专业,另一方面,全市共有18个过渡性安置基地,根据18个企业的用工需要选择专业。二是开展就业技巧培训。在每期班结束时,专门邀请劳动就业局有关人员为“两类”人员开展就业形势与政策教育、就业技巧等就业服务,端正他们的就业观,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三是及时在“阳光驿站”发布招工信息。劳动就业局根据当前企业招聘工人情况,每月为“阳光驿站”提供一次招工信息。在召开企业用工招聘会时,通知司法局告知“两类”人员参加。通过以上渠道,有27名“两类”人员,找到了就业门路。四是推荐就业。“两类”人员通过其他渠道安置不了的,推荐到18家过渡性安置基地工作。到目前,过渡性安置基地先后安置“两类”人员56名,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在“阳光驿站”建设过程中,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驿站排忧解难,按照有关优惠政策积极予以扶持,使“阳光驿站”不断发展壮大。市民政局得知驿站“三无”人员居住缺少被褥后,积极协调,从救灾救济被服中,调剂了10床被褥,当天就送到了该驿站。市公、检、法、驻鹿监狱、科学技术协会、卫生等单位为“阳光驿站”推荐各领域优秀人才,组建专家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按照规定为在过渡性安置基地就业的人员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对安置培训基地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政策方面进行扶持和指导,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给予了优惠。市卫生局为申请入住阳光驿站的人员免费体检,对“阳光驿站”卫生防疫工作进行指导。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依托“阳光驿站”加大对“两类”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有的爱心企业还主动与司法局联系积极为“两类”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有的还积极为“阳光驿站”捐送钱物。各乡镇还对接收“两类”人员的企业进行了定额补贴,最少的每年每安置一名补贴2000元,最多的达到4000元,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
鹿泉市司法局设立“阳光驿站”破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难题
发布日期:201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