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鹿泉市司法局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和谐社会重要保障”的理念,以安全监管社区服刑人员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现象。鹿泉市司法局积极与鹿泉市人民法院、鹿泉监狱、鹿泉市看守所协调沟通,实施了无缝隙衔接。一季度,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8名,是去年同期的1.5倍,圆满完成衔接任务。二是推行风险评估工作,把握分类,分级管理,提高个案矫正的针对性。对全市矫正对象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其安全风险,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进行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截止4月底,对在矫246人,全部进行了评估。其中严管12人,普管78人,宽管156人。按犯罪结构分:抢劫为严管对象;盗窃、敲诈、贪污、破坏生产等为普管对象;交通肇事、故意伤害、伤害等为宽管对象。三是建立专门机构,实施“五老三帮”工程。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科,乡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村(居)建立了帮扶管教小组,对矫正对象实施有效管理;同时在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了2000多名老党员、老干部、老政法、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志愿者,与矫正对象结成“一帮一”、“多助一”的帮扶对子,开展帮学、帮教、帮困“三帮”活动。有力提高了教育矫正的社会效果。四是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完善个人档案记录。在严把矫正衔接关、矫正执行关、管理监督关、考核奖惩关、矫正解除关,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发生的同时,严格落实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公益劳动、请销假等各项监管措施,确保资料完备,台账齐全,记录准确完整。进一步加大对矫正对象的规范化管理力度和法制化的教育模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五是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建立过渡性帮扶安置基地。全市14个乡镇(街道)已建有16个安置帮扶基地,目前已经安置矫正对象186人,严管、普管和部分宽管对象都在过渡性安置基地工作。做到政府、社会、企业、家庭等多管齐下的管理模式,司法局、司法所聘请专家、律师定期到过渡性安置基地授课,有效地提高了矫正质量,全市246名在管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六是积极筹划,着手准备建立社区矫正监控中心。以乡镇司法所为基础,乡镇矫正工作站为单元的手机卡集团网络建设,做到让矫正对象随时随地、及时的向矫正工作站汇报情况,同时矫正工作站实行手机定位,掌控行踪,及时预警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使乡镇矫正站时刻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得住、矫治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