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鹿泉市司法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和谐社会重要保障”的理念,思路决定出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管理模式,深化特色,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牢牢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到全面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创优社会发展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有力推动了平安鹿泉、法治鹿泉、幸福鹿泉建设。
一、抓住一条主线。围绕“科学发展,创优社会发展环境”这条主线,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转化工作,是营造优化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和保障。该局要求乡镇(街道)帮教组织机构,每月组织乡镇(街道)帮教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帮教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司法所、派出所作为帮教对象监管的主体,负有帮教管理的重要职责;每月对辖区内的帮教对象进行全面的排查、核实,指导村(社区)帮教工作小组做好帮教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作为司法所、派出所的重点管理对象。同时,乡镇(街道)帮教组织机构成员、村(社区)帮教小组成员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络,并实行“四包”,即包跟踪管理、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等。
二、把好衔接和安置“两道关口”。衔接工作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重要关口,一旦衔接不好,就容易造成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现象;为此,该局把抓好衔接工作做为帮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刑释解教信息网,将予释放人员名单下载、核实家庭住址和情况,或者是将监所邮寄来的信函中的予释放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指定乡镇(街道)、村(社区)帮教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释放人员的家属或近亲属一道前去监所把刑释解教人员接回,落实“零距离”的衔接关。接回后,第一时间内切实做到“五个及时”,即及时建立帮教档案,整理相关安置资料;及时走访慰问,掌握思想动态,做好转化工作;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时搞好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及时制定帮扶措施,促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安置好刑释解教人员使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有着落,该局坚持做到释解一个,走访一个,登记一个,关注一个,与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安排就业,组织他们参加石家庄市蓝天技能培训和鹿泉市“阳光驿站”的培训,推荐他们到过渡性安置基地就业等措施。同时还为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在从事个体经营方面提供方便,让他们真正体会到政府的关怀。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其办理低保、新农合和其他的养老保险。
三、夯实三项管理工作。一是专项管理,专项管理是由司法所、派出所每月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清理,把重点管理人员和漏、脱管人员作为帮教管理工作中的大事来抓,选派专人调查,实施专项管理,避免漏管失控现象。二是规范管理,规范管理是指派出所对刑释解教回来的人员都要进行重点人口登记,司法所进行填表造册、归类建档、分类管理教育的方式;通过规范性管理和采取的多项措施,真正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掌握他们的家庭状况,为其做好帮扶、帮教提供有力依据。三是重点管理,重点管理是派出所、司法所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与清理整治出租屋、流动人口等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参与经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到重点管理对象行列,加强日常性的管理和实施不间断的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经过一系列的帮教工作措施,该市连续几年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营造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