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司法局紧紧抓住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单位的重大机遇,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两类”重点人群的管理教育工作。上半年,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建立市级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鹿泉市阳光驿站”,落实了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落到实处。
鹿泉市秉承着“以人为本、回归社会、构建和谐”的工作理念,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积极整合各种资源,针对“两类”帮教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面临的各种困难,拓展服务职能和服务领域,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进行救助培训,帮助他们克服生存困难、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尽快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再次违法犯罪。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于今年2月份开始筹划建起一条快速高效的“绿色通道”——“阳光驿站”。“阳光驿站”是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为他们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心理辅导、短期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培训机构。自6月份正式投入试运行以来,“阳光驿站”的软硬件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石家庄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第三部分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对依法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罚的被告人,在审理中应当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据此,鹿泉市司法局充分发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在市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由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印发了《鹿泉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实行以来,对23名拟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进行了审前调查,接纳的18名矫正对象,均能服从管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管理权威。
为解决社区矫正对象人员较多、居住分散、日常监管难度大等问题,鹿泉市司法局积极与联通公司合作,开发建设了“鹿泉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了《鹿泉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实施方案》,对刑期在6个月以上,监管等级处普管以上的166名矫正对象100%配发定位手机卡,占总监管对象的71%。定位系统的使用有效提高了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监管质量,增强了《刑法》的可感性。
市司法局依托管理平台,将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和帮教小组的信息反馈输入管理平台,利用电脑技术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增强管理教育的针对性。李村镇矫正对象杨某定位手机时常关闭,同时,村帮教小组反映杨某近期经常在周边村里游荡,个别村民家中物品有被翻动或丢失的现象,怀疑是杨某所为。据此推断杨某做案嫌疑较大,为防止杨某进一步危害社会,鹿泉市司法局依据《石家庄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经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收监程序,给予杨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决定。该镇司法所、派出所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对其手机进行精确定位,一举在镇加油站附近将其抓获。现杨某已被羁押在鹿泉市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活。(樊新举)
